我省自创区、自贸区 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议定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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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创区、自贸区 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议定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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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洛阳、新乡、开封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共同签署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议定书后合影。

本报讯 6月5日下午,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自创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会议。自创区和自贸区涉及的郑州、洛阳、新乡、开封等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共同签署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议定书。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灯展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协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自创区、自贸区区域内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协助调查取证制度、执法案件证据认定的相互认可制度。
二是开展专项集中打击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协作区域内普遍存在的假冒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各相关方可统一时间展开行动,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
三是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信息、假冒专利案件查处信息等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共享。
四是建立快速办案制度。健全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大人力投入,缩短结案时限。
五是开通维权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跨区域受理移交工作机制,开展自创区、自贸区区域内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异地受理,快速移交。
协作议定书还明确了协作机制包括建立执法协作会议制度、典型案例研讨制度、信息报送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要加强执法协作的组织,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工作宣传。
在讲话中,吴灯展指出,这次执法协作会议很有意义,是河南省内执法协作的又一进展。希望这个机制能够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些工作和实践。她提议,各市要深化执法互动,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交流,分析研讨典型案例,共同研究协作区域内出现的共性案件和问题。要开展联合执法,拿出一个联合执法行动的方案,开展有威慑力的执法联动,形成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共享执法资源,要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加强案件沟通交流,必要的话还可以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在案件的处置上要尽量达成一致。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晓 通讯员 韩战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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