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对94个海关商品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肥料类产品涉及硫酸铵、磷酸氢二铵、氯化钾、硫酸镁、硫酸锌和硫酸亚铁等。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肥料用硝酸钾、未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经化学处理的含动物源性成分(如粪、羽毛等)动植物肥料等出口仍需出境检验检疫。
另悉,自2017年4月1日起,质检部门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李 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