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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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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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做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

      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上注记。

       (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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