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18年度 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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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2018年度 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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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志民 吕 晓
本报讯 5月7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鼓励我省单位及个人申请国外专利,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依据《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省现启动2018年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显示,本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4~20日。在河南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户籍在河南省的个人,均可申请资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国外申请或授权的专利,PCT申请须已进入国家阶段。该通知也明确指出,已获得过省级、市级或县级国外专利申请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表、费用明细清单、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及项目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活页夹装订。其中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表、费用明细清单、河南省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件一并报送。
其中,职务申请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非职务申请(包括以单位法人代表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需提交由申请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多名的,由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名进行申报,并提供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章的申请资助委托书。
项目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请阶段材料,如PCT申请书、PCT申请受理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国际公布文本首页和所申请国家的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凭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向国外专利申请书、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供国家公布文本首页和所申请国家的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凭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还包括授权阶段材料、费用票据及相关的专利检索报告、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等。
申报程序:各资助申请单位(个人)可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委托省内代理机构提交的国外专利申请,也可通过代理机构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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