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化学领域中组合物 发明申请文件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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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化学领域中组合物 发明申请文件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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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领域中组合物

发明申请文件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组合物的表征

  一般采用组分和含量表示。但如果发明的实质或发明点在于组分本身,发明的任务是要选择组分,而组分的含量是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确定的,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可以允许只写入组分。

  组合物中的组分的含量一般采用百分数表示法,包括重量百分数、体积百分数、摩尔百分数等。具体使用时,一定要标注清楚;个别情况下还可以结合性能参数及制备方法表示。

  一个组合物中多组分含量百分数之和应当等于100%,几个组分的含量范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某一组分的上限值+其他组分的下限值≤100;

  某一组分的下限值+其他组分的上限值≥100。

  二、权利要求的撰写

  对于大多数组合物发明来说,由于组分和含量是发明的一个整体,其关系密切,所以不适合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进行撰写。

  组合物中权利要求的定义方式可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开放式用“含有”或“包括”或“包含”等类似词语表示;封闭式用“由……组成”,或“组成为……”等类似词语表示。

  组合物权利要求一般采用性能或用途限定的形式,尤其是在合金和药品等领域。如果所发明的组合物有两种以上的性能和应用领域,且在说明书中已有清楚的描述,也可以不在权利要求中另加限定。

  三、说明书的撰写

  需要注意的是,在说明书中应清楚地定义组合物的组分和含量,通常,两者缺一不可。必须说明组合物的性能和用途及其制备方法,以使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必要时还要说明各组分的来源和制造方法。

  (见习记者 尚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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