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5 化合物发明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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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化合物发明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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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合物发明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关于化合物权利要求的撰写,关键在于化合物的表征,化合物的表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化学名称,最常见的是以通用名称或俗名作为母体和以系统命名方式命名其取代基的混合命名方式,它可以使化学命名大为简化。如“苄基青霉素”。

  二、以化学式命名,包括分子式和结构式。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的是一类或一组物质则可以用一通式表示,使用通式应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一)符合马库什原则。

  (二)要求保护通式时应对通式的定义展开描述。如各类取代基应给予具体的描述,包括它们的定义、含碳原子数、杂原子数、连接位置等。

  (三)通式化合物应从正面描述,不要由反面描述。如不能使用“R不是……”一类的描述,也不能使用意义不确切的词语,如“XX化合物的类似物”“XX植物的有效成分”。

  (四)蛋白质应给出氨基酸序列,DNA应给出核苷酸序列。

  三、用特征参数表征化合物,当要求专利保护的化合物无法用上述两种方式表征时,可以采用此种表征方式。

  四、用生产方法表征化合物,只有当用生产方法以外的方法无法定义该化合物,和/或生产方法赋予该化合物新的特性,使其能用于特定用途。

  大部分的高分子化合物只用结构单元定义是不够的,通常还要加上必要的性能参数,甚至还需要加上方法特征。

  (见习记者 尚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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