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三级院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三号检察建议”精神,5月13日,浉河区检察院联合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公安分局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重要节点,针对辖区内药品类、烟酒类产品(含网络销售)、餐饮业(含网络销售),特别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等几项重点领域进行了专项联合监督检查。
在实地检查中,工作人员查看了食品药品是否安全合格、卫生情况是否达标、价格是否合理等情况,向商家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知识。通过监督检查,检察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责令立即改正,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下一步,浉河区检察院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