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9 修武县推行“红黄蓝” 三色巡察问题销号制

阅读量: 855

20200519 修武县推行“红黄蓝” 三色巡察问题销号制

855

修武县推行“红黄蓝”
三色巡察问题销号制
  “在巡察到交警大队基层执法队时发现,校园周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按照《关于推行巡察工作红黄蓝问题标识制度》规定,建议把此问题列为‘红色’重点问题。”日前,在修武县委第一巡察组协商会议上,该组组长付利军说。
据修武县巡察办副主任李俊刚介绍,为精准定性巡察发现的问题,今年以来该县创新探索了“红黄蓝”巡察问题销号制,工作中以颜色标识为“测量计”,通过“重点问题红色预警,共性问题黄色关注、轻微问题蓝色标示”的方法,给问题注色。
巡察前,以函询了解、网络舆情、新闻媒体报道为切入点,瞄准普发易发的廉政风险点和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研判,初步确定巡察方向和重点,并按照红、黄、蓝3个等级预设问题清单,让巡察靶心更加精准。
巡察中,实施日研判、周总结、月报告动态跟进机制,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对“三色清单”修正调整。并且呈送的巡察报告、问题台账亦用“红黄蓝”三色标注,让问题更加突出,层次更加分明。
巡察后,按照红黄蓝分类制定可行的方案和举措,确保责任见人、问题见底、措施见效。特别是涉及红色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每半月向巡察组报送1次整改情况。整改后由修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集中验收整改情况,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销号。
“只有通过建章立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落地生根,让更多影响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持续释放巡察的威慑力。”该县巡察办主任徐文竹说,红黄蓝三色问题销号制目前已在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和第四轮村居巡察中全面推广运用。
截至目前,修武县共发现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性质较为严重的红色问题5条;尚未造成不良影响且情况复杂的黄色问题46条;能够立行立改的蓝色问题56条,已解决群众反映问题6条。(崔建新 邓顺芹)

分享到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