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嵩县森林公安局在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中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成绩突出,受到河南省森林公安局表彰,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这是该局继今年3月12日被洛阳市森林公安局嘉奖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全体民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任务、坚定信心,积极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防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全体民警从正月初四开始放弃休假返回岗位,全力配合对全县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进行消毒封控。同时,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专项行动,在辖区内开展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地毯式清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抓执法办案工作不放松。
据悉,第一季度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各类涉林案件共立案38起,办结17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5起(含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9起),采取强制措施32人(其中取保候审27人,监视居住4人,逮捕1人),移送起诉4起4人;治安案件立案8起,办结8起;林业行政案件立案5起,办结5起。春季行动以来,共查处涉案野生动物150多只(头),收缴野生动物78只,打出了声威,形成了震慑,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朱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