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保庆 杨军政)为贯彻落实副省长、省公安厅长舒庆关于高速公路不收费状态下交通流量恢复常态,特别是货车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等严峻形势下保障交通安全的批示指示精神,全力稳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公安部交管局有关工作要求,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4月13日至7月2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持续高位】车流量持续攀升,事故风险明显上升
自清明假期前一天4月3日河南高速公路每日出口车流量突破200万辆以来,只有4月9日、10日是197.6万辆、195.2万辆,其余每天车流量均在200万辆以上,最高的是4月6日清明假期最后一天262.42万辆,4月12日车流量为216.5万辆,而去年同期是154.1万辆,同比增长40.5%。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加快恢复,加上高速公路全部车辆免费通行,2月以来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持续攀升,部分路段流量甚至成倍增长,特别是货运车辆平均增加了30%,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明显上升。为贯彻落实副省长、省公安厅长舒庆关于高速公路不收费状态下交通流量恢复常态,特别是货车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等严峻形势下保障交通安全的批示指示精神,全力稳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河南省公安厅结合公安部交管局有关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分析研判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和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货运车辆高位运行特征,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隐患,找准工作问题短板和管理薄弱环节,结合实际靶向施策,决定自4月13日至7月2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严管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重拳打击】全省联动,严管五类重点车辆严查十类突出违法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
精准管控,科学动态调整警务部署。坚持“勤务跟着流量走,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总要求,打破业务分工,囤警路面,发挥一警多能作用,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是科学安排勤务。全警上路执勤执法,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和密度,现场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警示震慑力度。二是突出重点管控。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查控机制,对视频巡逻发现、缉查布控预警的车辆,及时精准拦截查处。在易拥堵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恶劣天气多发路段要专门安排警力加强巡查值守,提升疏导管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精准指挥调度。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对辖区路段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拥堵路段、事故现场和路面安全隐患,就近指派路面巡逻警力到场处置。发生恶劣天气或因车流量大导致拥堵时要果断采取限速、降速、限行、禁行等临时管制和远端调控、近端分流、现场疏通措施。四是强化科技应用。整合智能卡口、区间测速、视频监控、车载移动视频、移动执法装备等科技设备资源,抓拍超员、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精准查纠高速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交通事故。
统筹推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当前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各地要主动作为,忠诚履职,努力打造安全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一是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巩固一完善两建设成果,进一步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出口安全设施(出口防撞设施、分道实线、导向标线、预告警告标志、交通违法干预),加大对出口路段事故防范力度。低能见度条件下要及时开启雾天引导系统,车流高峰和易疲劳时段,科学设定开启与关闭时间,最大限度开启红外线声光防疲劳预警设备,强化安全警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要推动尽快恢复服务区功能,严防造成车辆排队倒灌主线、长途运输车辆无处休息导致疲劳驾驶等问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并督促在事故多发路段配备拖车、清障车等抢险施救车辆设备和物资,实现交通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早撤离,尽快恢复正常通行,防范次生事故。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与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安全防护设施的排查治理,督促及时更新完善缺失、损毁的护栏、防护网、桥梁中央隔离网等防护设施。深入开展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排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加大治理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运营管理单位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看死盯牢”。“百日行动”期间,暂停所有尚未实施的涉路占道施工,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条件良好。四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执行免费通行政策后疏于入口监管的问题,督促运营单位增派值守力量,完善监管措施,严把入口关,严防存在明显违法和安全隐患的行人、非机动车及车辆违法违规驶入高速公路。凡发现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七座以上面包车、大(中)型货运车辆多次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律将违法或事故情况,抄告车辆所属单位(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交警部门及车辆所属单位(企业)。营运车辆在辖区内发生亡人事故、一次重伤三人(含)以上或一次轻伤五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约谈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
联合执法,开展重点车辆集中治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会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一是专项治理重型货车超限超载。督促辖区运营管理单位各收费站落实超限超载货车入口称重劝返措施,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非法驶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经营者放行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移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处理。对于货车超限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源头装载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源头装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二是专项治理危化品车违法通行。督促辖区运营管理单位在各收费站口和省界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0时至6时禁行”标志,在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增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的限速标志,对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靠条件的服务区完善安全设施和抢险救援设备,不具备安全停放条件的服务区入口要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驶入”标志,各收费站在0时至6时的禁行时段及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时段,严把收费站入口关,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巡逻中发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的或违反交通管制规定擅自通行的,引导至安全地点依法处罚并消除违法状态。三是专项治理客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班线客车、旅游包车、7座以上面包车的路检路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会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联合查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非法从事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行为,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网络非法包车、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全省高速交警支(大)队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联合查处旅游包车和“黑车”各类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倒查一批运输企业,强化打击震慑效果。
警媒联动,强化宣传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利用多种渠道将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贯穿“百日行动”始终。突出整治重点,向全省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法人、驾驶人和押运员等发出《致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督促生产运输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在开展日常违法曝光的基础上,广泛收集交通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加大“十类突出违法行为”专题曝光力度,警示震慑交通违法。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新媒体途径、建立“文明交通监督员”等方式,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无人机、警报器喊话等方式,在道路发生拥堵时,警示禁止占用应急车道;恶劣天气期间提示减速慢行;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提示“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温馨提示】河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高速公路自驾出行——
◆ 要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熟悉车况和路况,不要超速、疲劳驾驶。
◆ 行车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保持安全车距,保持精力集中,不要分心驾驶。
◆ 遇有车辆缓行、交通拥堵等情况,要依次排队有序通行,不争道抢行、不占用应急车道。
◆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严防二次事故。
◆ 货车驾驶人朋友长途驾车时更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不要随意变道、强行超车、紧急刹车。
◆ 为了自身安全,骑乘非机动车或者步行不要图一时之便上高速,避免发生意外、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