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组织执行保全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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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保全案件的业务办理,有效推进涉案财产的保全,确保案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3月23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保全组组织开展了财产保全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执行保全组所有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

会上,负责保全工作的赵国钧庭长带领大家系统交流了诉前、诉中保全业务及相关法律知识。随后,与会干警就保全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赵国钧庭长和宋书林主任分别做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并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指导性答疑。

最后,赵庭长向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提出要求。一是强化保密意识,保全人员要切实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严明纪律,杜绝将保全措施的真实意图随意透露他人,在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查裁定后迅速执行,使被申请人无法隐匿、转移财产,确保财产保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促进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保全案件工作的衔接,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结保全事项,提高保全案件工作效率。三是全面核实保全财产线索,提升保全标的物的精准性和合法性。四是实施善意保全,能采取“活封”并发挥保全标的物效用的,采取灵活保全措施,并确保保全财产与涉案标的相当,不超标的保全。五是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各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提高自身认识,严肃工作态度。(张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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