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6日起恢复部分车驾管现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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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6日起恢复部分车驾管现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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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田保庆王宝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既抓好疫情防控,又抓好复工复产。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起有序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自2020年2月26日起,恢复全市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
二、恢复业务地点:商丘市车管所、分所,各县(市)车管所。同时,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手机APP“交管12123”正常办理。
咨询电话:
商丘市车辆管理所0370-3223587
商丘车辆管理分所0370-13653706166
永城市车辆管理所0370-18737078128
夏邑县车辆管理所0370-6226902
虞城县车辆管理所0370-4193666
民权县车辆管理所0370-8866369
柘城县车辆管理所0370-7115706
宁陵县车辆管理所0370-7817556
睢县车辆管理所 0370-8091981
四、恢复业务类型:
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驾驶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继续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现场教育继续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恢复现场办理业务不等于放松疫情防控,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前往现场办理车驾管业务时,遵守并配合现场防控管理安排。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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