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利用“睢阳区检察院疫情防控群”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我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安排,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行动自觉。
二、加强日常疫情防控督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政治部检务督察组织专人每天对进出单位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院内办公室区域的消毒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和防护情况进行督察,督促值班室按时向市院汇报我院全体干警体温和防控情况,确保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到位。
三、加强对驻村人员、驻豫东监狱和驻商丘市看守所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督促他们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所驻单位和村委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疫情歼灭战。
通过以上督察工作的有力开展,目前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及所驻单位、村委会没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