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保庆王建华)2月4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东,通过网络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经过在网上查明当事人身份、举证质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当庭进行了宣判。在当前疫情肆虐的情况下,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多方当事人不见面就完成了庭审程序,为审判工作不因疫情而影响做出了表率。
经审理查明:2019年09月14日晚,被告人张某与朋友孙某等人在,商丘市梁园区某镇饭店吃饭后,张文博无证驾驶小型轿车,将停在饭店门侧的小轿车启动。而孙某则跳上车头,跪在机动车前引擎盖上,张某认为孙某与其闹着玩,遂挂档启步向前行驶。刚走不多远,由于前面有多人在跳舞,张某便刹车停车,导致孙某从车上摔下受伤,经医院抢救4天无效死亡。经法医学鉴定,孙某因事故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等原因而死,死亡原因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案发后,张某与孙某的家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谅解。
庭审中,王亚东院长通过网络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论证质证意见,几方参与人对特殊时期法院通过网络开庭审理案件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均表示将服从法院判决,尽自己的努力维护疫情期间的社会安定。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进行了合议,随后当庭进行了宣判。结合被告人犯罪后积极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调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期三年,缓期四年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