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电商直播狂欢背后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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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电商直播狂欢背后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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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直播狂欢背后的隐忧

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折扣方式,今年“双11”前,很多人开始选择在网红主播直播间领优惠券,然后在主播们的魔性口号中,心甘情愿拍下一单又一单。那么,这些由网红主播极力推荐、明星点赞加持的商品,能够买得放心吗?

电商直播应运而生 网红带货野蛮生长
“最近中了电商直播的‘毒’,看啥都想买。”最近,不少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从数据来看,不少网购达人确实中了“毒”。《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直播的核心用户有着超高黏性,他们在淘宝直播中日均停留接近1个小时,并且趋势还在持续提升。而这些核心用户中资深会员占比很高,这类人群就是网络中俗称的“剁手党”。
有利益的行业自然会吸引大批人涌入。数据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平台的主播人数较此前1年净增180%,月收入过百万的主播超过百人,一些知名主播创造出的业绩更是令人瞠目结舌。2018年“双11”期间,主播薇娅曾创造1天直播间销售3亿元的纪录,另一位因“30秒内给最多人涂口红”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主播李佳琦,在去年“双11”创造出5分钟卖出1.5万支口红的业绩。
不少女孩在观看直播后就下了订单。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林佳(化名)便是其中一个,她坦言最近“迷上了某主播的带货直播,就是有点费钱”。
据了解,广义上的“网红带货”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明星为某些产品代言,或分享自己的体验。随后,明星同款产品就有可能成为最新流行风向,获得很大的销量。另一种是以在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的直播中卖货而出名的网红,通过网络销售某类产品。这也是现在一般所说的“网红带货”。
被称为“口红一哥”的李佳琦就是其中的典型,作为多个电商平台的主播,其赚钱速度几乎可以按秒计算。但近日,李佳琦的直播出了点问题。他在介绍某款不粘锅时,助手将鸡蛋打在烧热的锅里,此时锅里是加了油的,结果鸡蛋在锅中处处粘锅,所以就有人质疑李佳琦“带货”的质量。
现实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反映网红主播推荐商品存在售后与质量问题,“看你们推荐才购买的产品,到手太失望了”的评论比比皆是。而对于这些质疑,网红主播们很少会给出公开澄清或回应。 
新型电商黏性更强 背后形成产业链条
视频行业的兴起掀起了一波全民带货的高潮,不论是当红明星还是素人,大家都发现做买卖最赚钱,尤其是直播平台卖货。
“相对于传统电商,网红直播‘带货’这种模式叫新型电商,现在不仅有网红电商,还有社交电商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网红电商实际上是一种网红经济,利用粉丝对网红的喜爱或者其他因素转化成购买力,实现变现。这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黏性更强,转化率更高。
看似只有网络主播一个人在直播中“吆喝”,事实上背后涉及复杂的利益主体。
杨明(化名),大学毕业后便进入了一家刚刚开始运营的MCN公司。MCN,即Multi-Channel Network,意为多频道网络,目前在国内主要指运作网红经济的机构组织。
杨明说,目前国内的MCN公司有大有小,可以理解为自媒体的经纪公司,手中掌握着自媒体、网红、博主等资源。不少商家会找到MCN机构,让其帮助销售商品,MCN机构便会利用手中的资源进行直播推介。
据介绍,对于直播出售的产品,主播及其经纪人一般都会进行筛选,这个过程叫“选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选品过程并不完全指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更多的是对产品“好不好卖”进行预判。
杨明说,一般情况下主播也不想让产品质量出问题,因为这样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除了直播“带货”,有些公司还代理短视频“带货”的业务,即通过创意短视频进行软广告植入,短视频的内容往往会设定成日常生活中的场景,主人公根据情节引入产品售卖链接。
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所谓的“网红带货”为了能卖出销量,可谓套路满满。“直播平台卖货,除了直接卖‘吆喝’的,大部分都是在卖故事,谁会编故事,谁就能赚钱。还有剪辑,会剪辑也能赚钱。抖音上大量拼接痕迹明显的产品使用前后对比视频,大部分都是卖货的。”
行业乱象频频发生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
假如产品质量没保障,再多口号都没用。在一则“你会买网红直播‘带货’的商品吗”的微博投票中,有接近半数的网友表示“不买,这就是新版电视购物”,也有网友表示“买不买看自己的需求”,仅有不到10%的网友说“买,看过直播就知道可信了”。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尽管当前不乏网红主播与商家合作进行良性“带货”,但部分“网红带货”背后存在不少“坑”,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这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负责人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尽管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食品领域,但也给整个“网红带货”模式敲响了警钟。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
对此,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撰文指出,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电商平台,自然不能袖手旁观,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比如,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平台不可偏袒,对于举报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网红主播立即关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交易黑名单”“虚假宣传黑名单”等。发现违法线索应严格监管,并将线索提供给相关部门。
其中,“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另一个主要方面是打击“刷单”“假评论”。
“刷单行为不仅现在有,以前传统的电商也存在。反不正竞争法在修改之后,把刷单行为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电子商务法也将刷单、刷量、刷评价等认定为违法行为。”赵占领认为,网红主播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是其他的商家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商品,只要存在这种刷单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并鼓励更多的人提供举报线索。(赵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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