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报网商丘讯(田保庆通讯员褚莉莉)“不就欠点钱么,你们凭啥拘传我?我可是人大代表!”11月11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鹏率领执行干警赶往睢县某乡镇被执行人杜某的单位附近,将杜某“请”上车。当时,该乡镇正值逢会,道路上车水马龙,杜某在人群中大声嚷嚷,抗拒执行。姚鹏果断将杜某拘传至法院。
这本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标的3万元。被执行人杜某系睢县某村支部书记,也是该乡政府人大代表。案件立案执行后,姚鹏多次到杜某家走访,耐心向其释法明理,阐明利害,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杜某觉得案件标的小,何况自己又是人大代表,法院不敢拿他怎么样,每次都态度嚣张,不肯履行。姚鹏也多次查询杜某的财产线索,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为彰显法律权威,姚鹏遂将杜某拘传至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来到法院后,姚鹏告知杜某身为人大代表,就应做诚实守信的排头兵,以自身行为引领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不仅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滋长社会不良风气,其还会被列入被执行人“黑名单”,影响其在同事和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可谓一时失信、贻误前途。“咱县、乡人大代表都非常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经常深入一线见证执行。你身为某乡人大代表,这样做不觉得惭愧吗?”姚鹏语重心长地劝解杜某,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面临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
看到姚鹏执行的决心和举措,杜某感受到了精神和思想上的双重压力,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意识到自己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当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同时树立了督促公职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的典范,对其他被执行公职人员形成了威慑,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