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保庆通讯员梁远)7月30日,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金环依法列席了夏邑县人民法院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松挺主持。
此次会议围绕董某某、班某某等人涉恶案展开讨论。列席前,董金环检察长充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卷宗材料,做好会议准备。会上,董金环检察长与承办检察官先后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获得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采纳。
杨松挺院长对董金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法检两家要认真落实该项制度,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董金环检察长表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监督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县检察院要建立健全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今后,夏邑法检两院将继续强化沟通协调,认真把这项制度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常态化机制,严格依法履职,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