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检察院远程庭审工作的一加二小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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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检察院远程庭审工作的一加二小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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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田保庆通讯员乔宇振)“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刑法133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因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

7月25日下午,柘城检察院远程庭审室两名公诉人通过远程网络出庭支持公诉。8名被告人中,其中5人涉嫌危险驾驶罪,1人涉嫌敲诈勒索罪,1人涉嫌盗窃罪,1人涉嫌种植毒品原植株罪。8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认为适用量刑从宽情节。经过庭审,判决书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速裁作出从轻判决。

今年以来,柘城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同时在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客观性上下功夫,提升司法质效。该8起案件的集中办理,一是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二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降低了其对刑事处罚的抵触情绪,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体现了我国刑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远程庭审是智慧检察系统中一种高效率的开庭方式,即检察官通过视频画面远程对被告人开庭审判。把远程庭审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审判三者相结合,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办案效率,更进一步体现了技术进步与先进的司法制度、务实的办案模式进行化合反应所取得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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