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保庆边丽娜)7月25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主持召开2019年第14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邀请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就一起涉恶刑事犯罪案件开展研究、讨论。
会上,杨亚东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法官的审理情况汇报和审委会委员意见后,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着重对犯罪情节、数罪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详尽阐述,大家在讨论中统一了认识。杨亚东表示,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分工配合,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县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提升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对于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王宏伟指出宁陵县法院在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与宁陵县检察院有着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深入的讨论交流。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长期坚持这项制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