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保险金被冒领
应该起诉谁
问:我丈夫于2016年去世,当时有一笔保险理赔金,被我公公伪造证明材料,冒充我的笔迹签字后领走了。我想要回保险金,请问,我该起诉保险公司还是我公公?我公公伪造证明,是否会失去继承权?
答: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无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被保险人去世后,由谁领取保险金,应视保险合同中有无指定受益人而定,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应由受益人申领;如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才可作为遗产进行处理。如你公公确伪造材料领走了保险金,你可起诉他要求返还;若保险公司在审核申领材料时存在审查不严等过错,你亦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鉴于保险金并非遗嘱,故你公公冒领保险金不必然构成继承权的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