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1 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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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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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下)

典型案例之九
辉县市新兴印刷有限公司、郭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
案情摘要
2016年5月,被告单位辉县市新兴印刷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郭某某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印刷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的《2016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上册)审计专业相关知识》10080册、《2016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下册)审计理论与务实》3693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建筑工程与实务》3000册以及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小学教材全解六年级语文(上)》17540册,共计34313册。2016年5月15日,辉县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辉县市新兴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查处,当场扣押了上述非法出版物,并依法将郭某某移交公安机关。经鉴定,上述出版物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非法出版物,涉案价值总计为1200516元。法院认定被告单位辉县市新兴印刷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被告人郭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典型意义
教辅图书市场是著作权侵权的高发区,教辅图书盗版侵权行为阻碍了原创作品的出版发行,侵害了著作人和出版人利益,极大影响了创新的积极性,扰乱了图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本案被告印制侵权出版物数量多,犯罪数额大,影响十分恶劣。法院通过对被告人处以刑罚,加大对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在罚金刑方面的惩处力度,增强了法律威慑力,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典型案例之十
郑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工商行政处罚案
案情摘要
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孟州工商局)发现由郑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焦作市优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π”系列饮品的包装装潢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茶π”系列饮品包装装潢相近似,以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对焦作市优贝饮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郑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法院认为,焦作市优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茶π”系列饮料与农夫山泉公司的“茶π”系列饮料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无论从整体构造、颜色搭配、瓶子形状、还是细节部分的处理、瓶贴上的人体造型等元素,在隔离的状态下,公众施以一般的注意力,足以产生混淆。孟州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证据确实充分,于法有据,程序正当,驳回了郑州和其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在认定是否成立侵权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法定职权,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主导作用。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可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既强化了对行政行为程序正当性的审查,又强化了对实体标准合法性的审查,对于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的原则和标准,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转自人民法治网)  
全省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18年,我省法院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致力化解困扰知识产权保护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三大难题,实现了河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的新发展。
4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628件,同比增长33.4%,结案7677件,同比增长20%;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896件,同比增长238%,结案822件,同比增长254%。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大幅攀升态势,全省法院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方针,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在通报2018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时表示,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积极探索裁判规则,通过对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积极应对新领域、新类型的法律问题,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治理与引领作用,同时要提高刑事审判威慑作用,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一是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探索裁判规则,通过对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积极应对新领域、新类型的法律问题,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治理与引领作用。二是加大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保护力度,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坚持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判决侵权人赔足权利人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成本。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全面考虑知识产权类型、侵权故意、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侵权获利以及地域经济差别等因素,使司法保护力度紧密契合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三是提高刑事审判威慑作用,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97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食品、药品、涉农、汽配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主犯、累犯在量刑时均判处实刑。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真正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四是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2018年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7件,审结14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体制机制优势,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等标准向司法标准看齐,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顺应发展主动作为,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一是积极调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难题,代省委起草河南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探索与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赔偿机制,落实知识产权裁判方式、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二是设立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审理全省范围内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专业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初步实现了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工作专业化的改革目标。三是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将发生在郑州市辖区内的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一审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分别指定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四是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建立了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聘请专家、学者帮助法院解决专业技术问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大局能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一是不断提升为企业创新驱动保驾护航的服务水平。全省法院主动走访企业,实地调研新动态、新模式、新技术,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横向协作,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注重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征求意见等形式,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磋商协作,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三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创新驱动发展。结合审判工作和新媒体发展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河南知识产权审判好故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外部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注重培养知识产权法官的全球视野、全局观念,以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和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学习和研究,提高知识产权法官审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一年来,全省法院3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 晓 通讯员 梁培栋 郑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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