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当班”主流媒体采访团走进柘城检察院报道之六〗 ——柘城县检察院推出“智慧检察院”“三远一网”网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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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当班”主流媒体采访团走进柘城检察院报道之六〗 ——柘城县检察院推出“智慧检察院”“三远一网”网上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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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田保庆)412日,在商丘市检察院宣教处尚林杰副处长的带领下,“今天我当班”记者采访团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在柘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业争的引导下来到了未检科,到未检科看到科长、员额检察官王红梅、员额检察官郑晓娜正忙着整理手里的案卷资料,为提审嫌疑人、组织听证会做准备。李业争副检察长告诉大家:未检科,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即未检科独立承办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包括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和开展帮教维权、预防犯罪等工作,是院里工作最忙的科室之一。


930分的时候,由柘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郑晓娜通过远程视频提审一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因受害人为一名7岁的小女孩,案件由未检科办理,郑晓娜打开办案中心的电脑、远程视频等。一切就绪,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出现在屏幕上,核实身份后,王红梅向嫌疑人王某宣告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并告知了嫌疑人的权利与义务,嫌疑人王某陈述了家庭信息、交通肇事的过程与细节。整个提审过程通过网络完成非常便捷。据了解这是应高检的要求“智慧检察院”建设“三远一网”的一部分,即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网上办公。王红梅说:“三远一网的建设基本上解决了把时间浪费在路上的问题,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刘某、朱某寻衅滋事一案拟作附条件不予起诉听证会召开,两个嫌疑人均为在校某高中学生,以其中一个学生的母亲与人口角后嫌疑人殴打对方,已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未检科受理后认为二嫌疑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又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且系在校学生,符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决定不予起诉。听证会上;公安机关对该案不予起诉没有意见,受害人没参加但已经明确表示对嫌疑人谅解,对不予起诉无异议。监护人认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教育好孩子造成这样的后果非常后悔,嫌疑人表示;一定改过自新,感谢检察院给了这次上学的机会。王红梅科长嘱托:要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学习、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听证会结束后,一个涉嫌寻衅滋事的青少年来到未检科办公室,郑晓娜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完善送达手续。终于松了一口气的郑晓娜回答记者;她毕业于河南检察官学院,参加工作已经6年,尽管一直工作都很忙,但她非常非常喜欢这个工作,在她喜欢这个工作的基础上她的原则必须还得按时按期完成每个案件。


柘城县检察院检察官王红梅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辩别是非和自控能力差、思想单纯、冲动,但未成年人犯罪有容易接受教育改造的一面,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办案人员一定要坚持从保护犯罪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只要通过做细致的工作,包括受害者及其家属工作,定能够得到各个方面的支持和理解,会达到事半功倍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惩治不是目的,加强教育、感化、挽救,使有罪错的未成年人幡然悔悟,重返正途,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真正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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