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保庆通讯员孙速启)“感谢卫法官的良苦用心,我一定改掉自己的急脾气……”走出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前来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宋某,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最终冷静了下来,主动撤回了起诉。这是发生在该院家事审判中平常的一幕。能够让许多剑拔弩张的夫妻重归于好,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展现了暖暖的温情和细致的关怀,奏响了“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
家庭和睦,社会才能和谐。“带着情绪进来,带着和气离开”一直是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对诉讼当事人的努力方向,也是法官审理家事案件的为民服务理念。
原告张某因家庭琐事与自己的丈夫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被丈夫殴打,致使张某受轻微伤,入院治疗,于是张某来到宁陵县法院起诉和自己丈夫离婚。
宁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讲话
“打了第一次就敢有第二次,日子真没办法过了!”家事法庭法官卫峰听完张某的倾诉,耐心和她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发现他们夫妻俩争吵原因是因为家庭琐事,双方缺乏相互沟通和理解,且他们已有两个年幼儿子,其丈夫李某也对自己的言行非常后悔,承认了自己错误。结合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找准问题根源,从家庭和睦角度,劝导他们要相互包容理解对方。同时为了防范家暴情况再次发生,经原告申请和被告同意,承办法官向李某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通过法官的心理疏导,双方重新建立了共同生活的信心。
自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首个家事法庭以来,宁陵县法院家事审判就立足于专业的审判机制,依托温馨的家事环境来解决诉讼当事人家事纠纷,不断打造以“和”为主题的家事文化,设立亲情调解室、圆桌审判庭、心理辅导室及社会介入工作室等场所,建立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制度。在专业化审判道路上勇于实践、敢于破冰,一件件家事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挽救了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家庭和睦传统美德和“孝”“和”等传统文化得以弘扬,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去年10月份,该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成为全国荣获此誉的60家法院之一,家事审判文化便是其中的亮点和品牌。
白驹过隙,岁月匆匆。转眼间,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已成立5个年头。5年来,该院家事法庭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工作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该院家事法庭调研时对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期间,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共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等各类家事案件3200余件,调撤率75%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收到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员额制改革以来,宁陵县法院为家事法庭配备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女法官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倾力打造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家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该院院长王宏伟表示,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创新之路还要不断蓄力,继续前行。他说:“站在新高度,当有新作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将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创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奋进,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