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不想续签原来租户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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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不想续签原来租户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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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续签原来租户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问:我有一间商铺,有个租户承租多年。因这个租户经常不按时交租金,去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我就不再与他签订合同。这个租户将我告上法院,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他有优先租赁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如果你和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写有“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商铺的,在同等条件下,租户可以优先租赁”之类的条款,那么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租户是享有优先租赁权的。但这个优先租赁权是有两个前提条件的,一是出租人继续出租商铺。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租户才可以享有优先租赁权。因此,你如果不想把商铺租给原来的租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不再出租该商铺,自己使用该商铺。二、提高原来的租赁条件,直到原来的租户不愿意租赁而第三人愿意租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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