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确保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掉队。
《意见》要求引导小农户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小农户经营效率。注重惠农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
《意见》要求,要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农户带动作用。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要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加快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小农户覆盖,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大力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让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意见》要求,要稳定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为小农户“确实权、颁铁证”。要支持小农户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在农村创业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市场准入、资金支持、金融保险、用地用电、创业培训、产业扶持等相互协同的政策体系,支持小农户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在农村创业创新。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村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就业。
《意见》要求,要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提高小农户融资能力。
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推进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建立第三方灾害损失评估、政府监督理赔机制,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加大针对小农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