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年老多病
赡养费谁来担
问: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和父亲生活。几年后父亲再婚,继母有个女儿随我们一起生活。她上大学后,就一直在外地生活。现在继母年老多病,请问,她的女儿是否要承担赡养费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你父亲再婚时,你和继母的女儿尚未成年,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你们属于受继父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如果你的继母现在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那么你和她女儿一样,对她都有赡养义务。她的女儿在外地生活,应支付赡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