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9月份以来,睢县驾培行业实行“抱团经营”,也就是10多家驾校由一家公司管理学员档案,统一规定每个驾校收费不能少于2700元,不得随意降价招生。另外每个驾校从学员报名费2700元中提出500元上交公司,100元作为公司的服务费,400元交到公司后,最后再由公司向各个驾校平分这些利润。这种“吃大锅饭”的经营方式被睢县群众认为是变相垄断经营,而垄断经营则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经营行为。
举报:睢县驾培行业被一家公司垄断经营
近日,睢县县城多名居民来到报社,向记者举报睢县驾培行业被一家公司垄断经营
一事。举报者出示的文字材料称:目前,睢县境内有经商丘市运管部门、睢县运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驾校11家(其中6月份倒闭一家),之前一直在竞争中生存。竞争中,优胜劣汰。不但学员学费下降,而且设备好、服务佳的驾校状态稳定,而相反设备落后、服务差的驾校难以生存。
材料显示,今年7月份以来,一些经营困难的驾校一起商议,让那个一家所谓的公司管理,大家“抱团取暖”。然后,参与商谈的人员逐个到各驾校做思想工作,要求“联合经营”,如果不同意联合者,大家联合起来上告该驾校,直到驾校倒闭。
“直到今年9月1日起,经过多次会议协商,终于开始了联合经营。更不可思议的是,商谈会议中该县公路运输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参加,采取行政干预手段。之前,睢县驾校收费在23——2600元之间,联合经营实施以来,睢县各驾校突然高收费2700元,而且各驾校统一,学员顿时怨声四起。本来打算在睢县学习驾驶的学员,甚至到附近的民权、宁陵等地学习。”材料中称。
协议:驾校低费招生每生负奖励一万元
举报群众为了证明举报内容属实,还向京九晚报全媒体调查组出示了一份“驾校服务管理补充协议”。记者注意到,该协议称“为了睢县驾培市场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坚实市场指导价每人收费2700元,公司收取500元共享互助金,其中100元作为公司管理费用。
记者注意到,该补充协议的甲方是睢县汇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汇通公司),乙方是合作驾校。该协议的第二条还规定:“乙方不得低于指导成本价招生,低于成本价招生一名学生,将负奖励 1万元。”第四条规定:“乙方所交的500元共享基金从委托管理之日起开始,每三个月进行共享基金分配一次。”
协议还协定:“2021年9月14日下午5点前(各驾校)将办公电脑送到指定区域,办理输机业务,违约者后果自负。”
暗访:服务公司仅一人在上班
11月18日,记者一行两人来到睢县调查。在两家驾校,一家收费2700元,另一家收费2900元。记者之后联系了一家驾校的校长,问及此事,该校长十分谨慎,反复核实记者身份之后,又称不方便多说,只说“有这事”。另一家驾校的校长也称,感觉这样“抱团经营”不合适,干好干坏一个样。
在举报群众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一名知情人。该知情人称,这家汇通公司是个“空壳”,只有营业执照,办公地点在睢县汽车站二楼,一间办公室,没有挂牌,平时只有两人女孩上班,负责输入学员档案。一间办公室内有十台电脑,都是被“管理”的10所驾校的。因为被“管理”后生意惨淡,也工作人员不忙。
该知情人还介绍,在汇通公司的墙上,贴有一个收费二维码,是张某某个人的。报名学员500元钱就汇入这个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公共账。
知情人还强调,这家空壳公司之所以能够在睢县运管局楼上堂而皇之的办公,这里面有当地官员和监管部门领导的暗中支持,里面或许蕴藏着腐败。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一人来到睢县汽车站,来到二楼,在一间挂有“睢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疫情防控办公室”的211房间里,果然放有10台电脑,而且只有一名女士在上班。这名女士称这里就是汇通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去当志愿者了。记者用手机扫一下墙上的二维码,果然显示是张某坤个人付款码。
见记者可疑,该女士拨打了一名汤姓经理的电话,然后让记者接听,记者问为何公司就一个人办公,该经理称公司一共4个人。
记者注意到,该办公楼是睢县运管局的办公场所。汇通公司在这里办公,而且办公室编号和运管局统一顺序,给人的感觉是“依法行政”单位。
监管:这不是垄断“是抱团取暖”
来睢采访之前,记者先后调查了睢县周边的县城的驾培市场的价格。民权县的学员报名费在2000左右,而宁陵县的价格更低,在1800元左右。
18日上午11时20分,记者来到睢县市场监督局采访,在二楼,工作人员称记者采访需要到一楼办公室去,记者在一楼办公室没有敲开门。
然后,记者拨通该局主抓驾培行业管理的副局长王德民的电话,他称自己不在单位。记者向他举报驾培行业收费过高,他说“不高呀!以前都3000嘞!记者将采访情况向他举报后,他说“这个情况他回去问问。”电话那头,传来疑似搓麻将的声音。
然后,记者拨通主管科室赵睿主任的电话,他说睢县驾培市场这种公司化管理的经营方式他知道。记者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变相垄断经营,他说“这不能叫垄断经营,这应该是叫‘抱团经营’,‘抱团取暖’,‘吃大锅饭’。大驾校照顾小驾校,避免了小驾校没饭吃。”
赵主任称价格是睢县物价部门规定的,记者应该去物价部门采访。
众所周知,驾培行业的收费价格由市场而定,行政部门不予强制,更不干预。

律师:若驾校串通涨价属违法行为
驾培费升高,驾校被串通涨价?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记者咨询了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著名合同律师孙德申。孙向律师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第一项,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及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中也明文禁止”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
另外,记者上网查询获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外地:驾校联合经营被重罚
网搜显示:2019年4月,贵州市监局对黔西南州兴义市及义龙新区驾驶培训行业涉嫌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17家驾校达成垄断协议统一收费,合计被罚款约3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兴义市现有19家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从法律主体看,兴义市各驾校相互之间是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018年11月底,天和驾校以避免恶性竞争和价格战为由,先后找到其他驾校商量应对方案,蕴酿合作经营模式,提出整合驾校、统一价格的设想,17家驾校表示同意。之后成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合经营,统一管理、统一价格,能提升驾校利润。
贵州市监局据此认为17家驾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17家驾校合计被罚款约330万元。
另外,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反垄断局官方网站显示:2020年11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7月对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定远驾驶员培训分公司等四家驾校涉嫌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11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4家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41964.61元;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251923.44元,罚没款合计693888.05元。
那么,睢县驾培市场这种“抱团取暖”串通涨价的做法是不是涉嫌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该不该被重罚?记者呼吁商丘市市场监督部门和反垄断部门派出调查组介入调查,记者持续关注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