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婚前房产
能否予以撤销
问:我曾以书面形式表示愿将自己婚前个人购置的一套房产赠与丈夫。近日,我发现丈夫出轨。请问,我能撤销该赠与吗?
答:你可以撤销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产赠与另一方或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法院可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只要不在“不适用前款规定”情形之列,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具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