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出紧急通知
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本报讯 7月25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发生险情时转移疏散群众作为关键措施,始终把靠前指挥、预报预判、精准调度、应急处置贯穿全过程,抓细抓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法人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地带、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要把安全生产的弦绷得紧之又紧,把法人单位法定责任压得实之又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侥幸心理,严防次生灾害、严防安全事故,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本报全媒体记者 夏 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