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我省组织首批 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

阅读量: 8

20210622 我省组织首批 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

8

我省组织首批
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织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要求,近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首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此次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几点条件:一是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二是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三是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据悉,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 晓 尚姝楠)

分享到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