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上涨了。6月3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为4.5%,将惠及全省524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这一调整办法在实现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能够适当调整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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