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A4法制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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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A4法制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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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接应窃贼
涉嫌盗窃罪吗

问:何某与朱某密谋到网吧盗窃手机,便联系我朋友韦某要求他驾驶车辆接应,并承诺事后给予车费100元。后韦某驾驶轿车搭载何某与朱某到某网吧,由韦某在外接应,何某与朱某进入网吧将他人一部价值3500元的手机盗走。后何某与朱某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韦某听到消息后便躲了起来。请问,韦某是否涉嫌盗窃罪?
答: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某与朱某窃取的手机价值已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已涉嫌犯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韦某明知何某与朱某去盗窃,为获得100元车费仍答应驾驶车辆去接应他们,对他们的盗窃行为起到了辅助作用。因此,韦某主观上不仅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共同作案的行为,系涉嫌盗窃犯罪的共犯,属从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卖家不是房主
可以解除合同吗

问:我经人介绍买了一家店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款。之后才知道卖家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因此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房屋的原所有权人早已去世。卖家主张其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只是签订《房屋出售协议》后未与原房屋所有权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我能解除购房合同吗?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卖家与原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出售协议》未依法进行物权变更登记,房屋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卖家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处分权而以该房屋为标的物出让与你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

装修用材料存问题
装修方是否担责

问:我家装修房子,我和装修队约定使用A牌油漆,但装修队实际使用的是B牌油漆。装修队说不是他们的错,是供货方偷梁换柱,要求我们直接向供货方索赔。请问装修队的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该装修队因供货商的行为导致产生了违约行为,该装修队必须直接向你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是和该装修队之间产生的,由该装修队直接进行追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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