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河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权等行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长效机制,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河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了2021年的工作重点及目标是以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权和特殊标志保护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和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专利侵权比较集中及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实现基本遏制群体性侵权、反复侵权等违法侵权行为,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对2021年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做了以下部署:一是强化行政裁决,严格专利保护,严格按照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制度,开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施策,严格商标保护,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办案业务指导力度。三是严控源头,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等特殊标志保护,制定出台《河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申请主体和有关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薄弱、专用标志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聚焦“三重”,严格全链条保护,加强在涉及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治理。五是围绕“三会”参展商,做好排查巡查追查工作,学习经验并制定管理办法。六是严守海关口岸,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实现海关与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七是综合执法,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
《实施方案》强调,此次工作任务的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加强业务指导,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要加强协同联动,巩固晋冀鲁豫十五市协作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本报全媒体记者 吕 晓 尚姝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