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37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三周年,《统计法》和《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县各级统计机构坚持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
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环境。二是结合“三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建立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通过“送法进乡镇、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向基层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三是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利用人大、政协两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全民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开展以会代训。组织县乡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专题会议、专业年报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县统计队伍整体法治素养。
建立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在“方城统计”微信公众号增设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栏、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台”、企业统计信用公示栏、统计失信人员信息公示栏。定期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与发改部门建立失信企业共享机制,定期公示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统计信用惩戒大格局。
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完善统计体制”的重大部署,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进依法治统已成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事业不断进步的迫切需要。县统计局在机构设置上,增设了政策法规股,组织两名同志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统计执法力量;在责任追究上,制定《关于转发《南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在数据管理上,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方城县专业数据质量评估认定办法》,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巡查核查,对调查数据实行事前预警、事中查询、事后核查等全程质量管理。
全县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精神和力量,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逐渐提高统计人员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遏制数字腐败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方城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左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