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6 黄河将进入禁渔期 我省将开展增殖放流

阅读量: 488

20180306 黄河将进入禁渔期 我省将开展增殖放流

488

农业部决定自2018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作为黄河主要流域,我省如何实施黄河禁渔?禁渔之外又有哪些措施?

2015年,我省启动新一轮渔业资源调查活动。通过市场收集、访问调查、资料查阅及多种采捕相结合等方式,黄河干流已确定鱼类7目14科74种。

根据农业部要求,今年起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各省(区)根据本地实际,可适当扩大禁渔区范围,延长禁渔期时间。我省在此之前已发布通知,河南境内长江支流及水库、淮河干流也都实施禁渔,时间为2018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常年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等。除了禁渔之外,为保护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我省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今年我省计划在黄河干支流及小浪底等大型水库放流经济鱼类,并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水域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探索渔业资源增殖和水域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李
辉)

分享到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