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及年费的减缴 缴纳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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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及年费的减缴 缴纳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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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缴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六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缴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缴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明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缴比例可以减缴第三年度至第八年度的年费,第九年度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见习记者 尚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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