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改革新举措 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取消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许可审批,改为备案的最新公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农业农村部此次共取消下放5个行政许可事项。
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记”两个项目的许可,改为备案。
七类肥料登记包括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
今后新农药的登记试验和七类肥料的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许可。
针对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单独审批这一决定,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表示:“为鼓励农药产品创新,方便新农药研制者开展试验,可以不再对农药研发生产企业的试验活动单独审批。”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新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在线备案平台,方便有关企业快捷办理备案手续,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许可,把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准入关口。
3.对备案的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进行抽查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在“农药登记”许可环节,对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持续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上线网上备案平台,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便利企业办事。
(杨 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