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问答
单位要求调岗是否符合规定
问:我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岗位是“销售部业务员”。现在单位以我的销售业绩考核不符合要求为由,要将我调至后勤部门工作,我不同意。单位表示,如果我拒绝到岗就属于违反规章制度,可以直接将我辞退。请问,单位能否调动我的岗位?如果我拒绝,单位是不是真的可以辞退我?
答:你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作岗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随意变更。如果用人单位有依法制定通过的规章制度,其中明确对销售部业务员有考核要求,而且单位能证明你未能达到考核要求,则可以对其调岗。如果没有充分依据和相应证据,你可以拒绝单位的调岗要求,单位如果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下班路上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问:我加班到23时下班,骑电动车归家途中摔倒骨折。当时对面的车辆没有停车,现场也无监控。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你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你骑车摔倒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且你不负主要责任。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是骑车自己摔倒的,没有行人或者机动车与你发生过接触。至于你自述的摔倒原因,目前看来存在举证的困难,因此认定工伤恐怕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