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河南省温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月6日,温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马杰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乔某某宣读起诉书。
2月3日,温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乔某某诈骗案。乔某某冒充某商贸批发商行工作人员,以公司搞回馈活动免费领取礼品为由在长垣、温县、济源等地发放宣传单,诱使被害人到指定的酒店参加活动。乔某某先以送梳子、手镯等礼品收取五元钱为铺垫,让被害人误认为得到礼品后会退钱,乔某某发放眼镜并收取被害人每人一百元钱,收取钱后谎称礼品不够须出去拿,逃离现场。乔某某多次以同样的手段诈骗钱财共计八千余元。

温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系统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为本案应该可以快速办理。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接触,该院检察官积极联系看守所、法院、律师,通过全程网上办案,实现了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有机结合。
2月6日下午,经过网上庭审,温县人民法院认为温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成立,量刑适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乔某某进行了判决。(李帅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