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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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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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现场办理医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居民在商丘市外就医时,办理电子转诊只需通过微信公众号“豫保通”(在省内就医使用“省内转诊”模块,在省外就医使用“跨省备案”模块),不再打印纸质转诊单;参保职工转诊需要通过电话进行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患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实行长处方管理,一次可开具12周用药。
三、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公布办理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受理,确保参保人员正常办理业务。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防护用口罩、消毒液等,参保职工可用社保卡(医保卡)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转诊咨询电话:0370-358913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参保登记及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咨询电话:0370-358923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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