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保庆)商丘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急动员、快速响应,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做好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在省级招采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网下应急采购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耗材。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出台文件,对卫健部门确诊和疑似的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同时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拨付专项医保预付金1500万元,其中拨付市市立医院300万元,并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追加,同时及时调整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对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四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实行日报告制度,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对接,对预付医疗机构费用、患者结算人数、医疗费用和报销费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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