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需以产品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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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需以产品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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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同时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产品是指任何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的物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和自然物都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形新设计,因此,外观设计是以产品为载体的。例如,在纸张上画出的新色彩图案,它是一种美术作品,只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它被用到具体产品,例如,包装盒、玩具、轮船等立体产品,或者纺织品、地毯、瓶贴等平面产品上时,才能取得外观设计的保护。
外观设计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使产品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所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提出了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的要求。即一般人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符合要求。
(本报见习记者 尚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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