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摘要是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述,它是一种重要的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原始公开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根据,也不能用来解释权利的保护范围。
一、撰写要求。
应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
应写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
应写明主要用途。
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不应写成广告或者单纯功能性的产品介绍。
有附图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一幅最能反映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的附图。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摘要文字部分出现的附图标记要加括号。
全文不得超过300个字。
二、撰写的简便方式。
说明书摘要在实际撰写中,通常可采用的两种简便方式是:一种是将说明书中发明内容中的前两部分的内容,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复制后,略加修改补充即可;另一种将说明书中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部分和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复制后,略加修改补充即可。当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含有附图标记时,以采用第二种方式为宜。
所谓修改补充通常是指:在开始处写入“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其后写入发明创造的名称。
将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部分的内容略加修改,这部分内容不宜过长,应简要明了。
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编号“1”和“其特征是”等用语删去。
可写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用途,通常采用“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用途是……”或“本发明(或实用新型)适用于……”等用语。
(本报见习记者 尚姝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