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有人卷款潜逃合伙人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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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有人卷款潜逃合伙人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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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卷款潜逃合伙人要担责吗

问:我和5个人合伙开了家挂靠某旅行社的小店,其中一人出面支付挂靠费,并与旅行社签订相关协议。小店每月所得的利润中,5%以管理费名义交给签订协议人,其余利润平分,办公等所有费用6人平分。现在,有一名合伙人(非签订协议人)卷款潜逃,虽警方尚未立案,但旅行社要追究相关责任。请问,我们其余几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答:你们其中的一个合伙人与旅行社签订了挂靠协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旅行社有权仅向该签约的合伙人主张违约或赔偿责任。但该签约合伙人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据6名合伙人间的书面协议,向其他5名合伙人主张承担各自的责任。如合伙时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一般合伙的亏损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外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对内则按出资比例或实际分红比例进行分担。当然,这仅是暂时的责任分担比例,毕竟你们这些合伙人的损失系由卷款潜逃者引发的,潜逃者对债务具有过错,应当多承担过错责任。故待找到该潜逃的合伙人后,其余5人不但有权取回合伙财产,且有权要求该合伙人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要求员工上交账号是否合理合法
问:我名下有一个抖音账号,是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的,并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了实名认证。因公司发展抖音运营,在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我用自己的抖音账号发布了公司产出的视频。现在,这个账号已经有17万粉丝,并为公司带来一部分业绩。公司认为,该账号因为公司资源才有了粉丝,属于公司资产,要求我将该账号无偿转让给公司。请问,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答:你公司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抖音账号虽是无形存在于网络中的,但其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已作为一项民事权利被纳入民法总则的法律保护范围。你用个人手机号注册并实名认证的抖音账号,属于你个人所有的虚拟财产,你有权决定对该财产的处分。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无权要求你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至于你公司认为,你用公司的资源为自己的抖音账号带来了17万的粉丝,因此该账号属于公司资产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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