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看管的孩子惹祸 受托人担责吗
问:我是一位单身妈妈,因公司安排外出培训3个月,我就委托关系不错的表姐替我照顾10岁的儿子晓凯。其间,晓凯在玩耍时误伤了小伙伴,对方花了医疗费5000余元。被伤害孩子的父母要求赔偿,表姐就打电话给我,让我立即赶回来给对方赔偿。我了解得知,表姐对晓凯管理不到位,对其逃学、打游戏等均视而不见。我认为表姐监护失职,应对晓凯伤人的事负责。对于受害人的赔偿费用,表姐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请问,我这个想法是否正确?
答:你所述情况涉及委托监护及其民事责任如何承担问题。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委托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代为履行部分或者全部监护职责的情况。委托监护仅仅是监护职责的转移,而并不导致原监护人资格的消灭,即原监护关系仍然不变。你的表姐对晓凯不怎么管,监护失职这些事情即使情况属实,也与晓凯误伤小伙伴之间没有关联。也就是说,你的表姐在晓凯伤人事件中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