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背景技术。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就发明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以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说明书中引证的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例如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引证专利文件的,要写明这些文件的详细出处。若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必要时应当加注原文。
此外,在说明书涉及背景技术的部分中,还要客观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本部分的惯用语句:XXXXXX(文献名称及出处等)公开了一种……装置(或方法),其构成(方法)是……不足之处(缺点)是……
例如,中国专利公开号CNXXXXXX,公开日XXXX年XX月XX日,发明创造的名称为XXXXXX,该申请案公开了……其不足之处是……
(本报见习记者 尚姝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