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妻转移财产
该怎么处理
问:我与前妻因性格不合,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后,协议离婚。离婚后不久,我无意中发现前妻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婚外情,还秘密转移了5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前妻返还其中的25万元。前妻却称我们此前已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拒绝返还。请问,我可以要求前妻返还这25万元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你前妻在离婚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她返还属于你的份额。如你前妻拒绝返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