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将停用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94号公告要求,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并对相关管理政策作出调整。
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综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