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高温来袭,大家普遍认为,中暑是由于炎热造成的,很少有人想到去寻求补偿。其实,有些中暑已被列入工伤范围,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职业病目录》也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常见发生中暑的作业包括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炼、炉窑等;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深矿井作业;夏季露天作业,如建筑、施工、农田劳动、环卫等室外作业;夏季高强度作业,如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等。
劳动者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 (代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