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腹中的胎儿 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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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腹中的胎儿 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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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中的胎儿 有继承权吗

问:我与丈夫刘某于2017年年底结婚,就在我怀孕5个月的时候,刘某因车祸死亡。我与公婆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纠纷,公婆认为除去共同财产,刘某的个人财产应该分成三份,由公公、婆婆和儿媳平均继承。我认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应该也有继承权。请问,腹中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答: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你腹中胎儿的继承权利应该予以保障,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为胎儿留出必要的份额。若分割财产时公婆拒绝分给胎儿其应有份额,你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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